12月24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第7号调度令,确定12月25日0时至27日24时,对四类污染源采取管控措施,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执法监管严格、属地责任落实到底,最大限度减缓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累积的速度。
根据会商研判情况,12月25日至26日,太原市以高压后部、偏南气流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空气湿度较大,易于PM2.5生成,预测太原市将出现较长时间中重度污染过程;12月27日,气温逐步回升,高压后部偏南气流作用,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积累导致较长时间中重度污染过程;12月28日至29日,以东南风和南风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持续较差,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为3级轻度污染至4级中度污染。
调度令明确了严格的污染管控措施。
在工业源减排上,对太钢、阳煤太化、太钢东山矿、美锦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提出减排要求。明确,太原市已经停工的企业、企业内部已经停工的生产工序暂停恢复生产。需要实施停工检修的工业企业,将停工检修尽可能安排在12月25日至12月31日进行。对全市集中供热热源厂也提出减排要求,明确王家峰热源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力争降至25毫克/立方米以下,确保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其他热源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控制在25毫克/立方米以下;经市政府同意已经启用的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严格控制在1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40毫克/立方米以下。
在移动源管控上,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在全市主要入市路口和路段(307国道和208国道南部入市口、汾东南路、晋阳大道、晋祠路、泥向线、阳兴大道、新兰路)合理设置24小时卡口值班,明确值班责任人,对燃油、燃气中重型货车落实减排措施予以检查。高速环线以内(小牛线以北),除应急抢险和保障民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运输、垃圾清运)车辆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中重型燃油、燃气货车(含混凝土搅拌车)等提出管控要求。
在扬尘源污染管控上,除应急抢险和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省市重点项目、保交楼项目外,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非煤矿山、矿石料堆场、石材厂停止露天作业。
在面源污染管控上,重点加强对清徐县、尖草坪区、小店区等燃煤复烧重点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