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了解到,《山西省2017—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现已出台,为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将对公务员实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四类培训。“十三五”期间,处级公务员5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达到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达到12天或90学时以上。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山西省将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廉洁等内容,培养公务员的高尚品行人格、健康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一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实施科学人文知识培训。围绕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素质,帮助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以及生态保护、安全保密、民族宗教、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科学素质、心理健康、毒品预防等方面的培训。此外,支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资格教育。
山西省将强化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并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