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在长治市公安交警支队6楼会议室召开约谈会。市交安委办公室副主任杨高忠、市交通局分管领导及安全科长,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及安全科长,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潞城市元通运输有限公司经理、安全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交警支队有关科室和襄垣、潞城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约谈会由市交安委办公室副主任杨高忠主持。
会议现场
本次约谈会由长治市交安委办公室副主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高忠就二广高速“6·3”和屯留“1·12”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杨高忠指出,两个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最根本、最关键的因素还在于运输企业本身,从企业自身来讲,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企业谋求发展的重要保证,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这次约谈的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元通运输有限公司两家运输企业,都集中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管理各个环节责任不落实、制度不落实、工作不落实等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运输企业的常态化检查,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无视问题。下一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应付塞责的单位负责人,交安委将提请市政府按照失职渎职问责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坚决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等刚性措施严厉打击。
长治市交安委办公室副主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高忠
随后,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襄垣公司)和潞城市元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对本公司在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报。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襄垣公司)负责人表示,安全管理思想松懈,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出现漏洞和盲区是这次“6·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汲取事故教训,公司将重点在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下功夫,在检查整改和考核上下大力气,把各项工作做到细之又细、慎之更慎,责任落实到严之更严。潞城市元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1·12”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死角、对挂靠车辆监管不到位、驾驶员安全管理教育的松懈等问题的疏忽管理,今后会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使员工在思想认识上有一个质的变化,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对照标准,强化宣传;关口前移,规范管理;重心下移,严管源头;技防到位,全面覆盖;隐患排查,随时进行。
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襄垣公司)负责人
潞城市元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
襄垣、潞城市交警大队负责人分别就属地的两家公司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整改进行发言。市安监局、交通局提出工作建议,希望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规定,严查安全隐患,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安监局负责人
潞城市交警大队
襄垣县交警大队
最后,市交安办副主任杨高忠进行了综合点评。他指出,企业对于主体责任、监察措施、采取的办法要紧抓落实,以这次约谈为契机,把各项措施、制度、各项安全(所有的应急软件等硬件设备)落实到位,抓住安全、抓住核心,减少事故,共同一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把长治市的交通安全搞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