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消息:该厅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5项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制度,构建了覆盖不动产登记服务全过程的全省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制度体系,实现我省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流程统一、标准统一、要件统一、时限统一,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域内通办”及早实现,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快捷和便利的办事体验。
此次出台的全省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制度体系包括5项制度。其中,《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试行)》,重点对不动产登记业务一般规定、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收费、归档的全流程进行分类细化。
《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流程图(试行)》,针对17类登记流程相对复杂、业务办理量较大的不动产登记类型,通过精细化设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要件资料等内容,方便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照图例图表,流程式办理日常登记业务。
《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服务工作指南(试行)》,主要包含15个服务体系内容,从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等多个方面,全面规范市、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行为。
《山西省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指南(试行)》,在国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营商环境评价相关要求,以提升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为目标,对全省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主体、程序、内容、使用、保密等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整理。
《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法定继承业务材料查验和办理工作指南(试行)》,针对“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和“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等企业群众实际诉求,将此类登记业务材料查验和办理的具体方法进行细化。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构建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制度体系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该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保护产权更加有力、便民利企更加高效、数治转型更加有为、队伍作风更加过硬”相关要求,通过统一不动产登记窗口和延伸服务网点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操作规程,不断推动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同一业务、同一流程”“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切实提升我省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