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2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1批次“贤凤”山西高粱酒(露酒)酒精度不达标。
通告显示,临县临州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贤凤”山西高粱酒(露酒)(1L/壶42%vol,2020/4/23),检出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资料显示,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今年一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2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高粱酒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生产的“贤凤及图形”高粱原浆酒(露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5/2)(规格型号:500mL/瓶 42%vol),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据介绍,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在此之前,2022年10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一投诉举报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制售的“北冬虫夏草”酒未标注总糖含量。2022年10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现场未发现投诉举报人说的产品。经调查核实,山西青花古井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汾杏花都酒业于2022年3月16日共生产“北冬虫夏草”酒20件,规格12瓶,现已全部销售给太原市一个姓王的人手里,销售价60元/件;标签上未标注总糖含量、日食用量、不适宜人群;标签上标有“腺苷mg/L≥0.50”字样,但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未能提供科学依据。现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及召回通知书。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2022年11月11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