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系列(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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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结婚后卖掉婚前的房屋,置换成新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答:婚后置换房屋的情形非常普遍。新房子的产权不能简单的以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来认定,而是要综合新房购房款的性质来分析。旧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财产形态发生了变化,从房屋变成现金又变成新房子的部分份额,这种财产形态的变化不改变财产的性质,仍然是其个人财产。
夫妻俩为购买新房而额外增加的投入,包括双方父母的馈赠和银行贷款,如无特殊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
小明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价值100w,结婚后卖掉200w,小明和小红又追加了100w存款,同时向银行贷款了100w,总计400w买了一套新房子。现在二人离婚,新房价值已涨到了600w。其中小明的个人财产200w占比50%,夫妻共同财产占比50%,因此小明能分到房屋价值的75%*600w=450w。
当然这是大致的算法,在实践中还要计算贷款利息,根据不同的贷款方式,结果会有一定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