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至1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带领执法检查组,在霍州市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汾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俊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山西省委会副主委白德恭,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杨向群,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樊占春一同检查。市领导王延峰、袁振旭、张潞萍、郑步电、乔飞鸿分别参加了汇报会或执法检查。
汇报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成员就有关问题同与会人员交流;王延峰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临汾经济开发区、尧都区、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侯马市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企业废水治理、矿井水综合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业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山洪灾害治理、汾河生态环境修复及“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实施情况,并就更好贯彻《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贺天才强调,开展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汾河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切实成效;要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常态化做好汾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为推动改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发挥积极作用。
王延峰表示,临汾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好汾河治理保护各项措施,提升站位,坚决扛牢汾河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配合,紧盯薄弱环节,细化工作举措,不断筑牢汾河生态屏障;聚焦重点,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坚决推动汾河保护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