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六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批准吕梁市柳林县穆村镇等5个镇为第六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大同市灵丘县独峪乡花塔村等108个村为第六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村。
运城市5个村入选
第六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村
盐湖区王范乡王范村
新绛县三泉镇古堆村
北张镇西庄村
泽掌镇乔沟头村
阳王镇北池村
《通知》指出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工作。要科学编制保护规划。第六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在公布日期一年内,按要求组织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经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审查后,报请所在市级人民政府审批。要创新保护利用方式。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采用“绣花”“织补”的微改造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坚持以用促保,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传统建筑,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保护资金,用于支持保护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坚决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对获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后,因保护不力导致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列入濒危名单,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未能通过审核的,撤销名镇名村认定。逐步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员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对名镇名村的监督,确保名镇名村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