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8月22日消息,根据各有关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62名。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引进人才单位包括太原市市级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太原市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应急管理安全资格考试中心、太原市森林草原(地)防灭火保障中心、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太原市植物园。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
据了解,本次引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有关事宜详见各引才单位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