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最新批复公告称,同意晋商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40亿元。
《批复》强调,晋商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可自行决定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额度有效期为本批复下发之日起24个月。同时,要求晋商银行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资料显示,作为山西两大省级城商行之一的晋商银行,于2008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太原市商业银行更名,2009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曾是山西最大城商行,后于2019年7月赴港交所上市,成为山西省本土首家上市银行。
近年来,晋商银行通过先后实现引进战略投资者、H股上市等战略性突破,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向好,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存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达到3364.20亿元、2537.71亿元、1809.06亿元,资本充足率12.4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50%,拨备覆盖率177.04%,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实现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9.1%,盈利水平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为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能力,中央层面近年来通过提高永续债发行审批效率,降低优先股、可转债等准入门槛,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同时发行多种资本补充工具等方式,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补血”。而常见的资本补充工具包括上市、定增、配股、优先股、二级资本债以及发行永续债、专项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