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消费成为当前恢复和扩大需求的关键所在。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日前出台,从稳定大宗消费,到扩大服务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再到完善消费设施等方面提出20条针对性举措。
这些不同的消费方式间有何关联?聚焦大宗、服务、新型消费,构建消费全链条中又该注意哪些方面?8月10日,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教授、传播与社会行为研究所所长徐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道,“促消费20条”的重点在于质量并重,提升消费质的同时,也要扩大消费的量。“尤其是小额、高频的服务性消费,不但可以稳定就业,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更能够带动消费气氛的活跃。”
在徐剑看来,“促消费20条”的背景定位于恢复消费的基础上,同时在过往消费的水平上进一步扩大,即希望消费能成为真正推动经济复苏的力量。
当文件聚焦于通过消费拉动内需,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徐剑说,促销费的先决条件是要搞清楚“消费到底是什么”,“消费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还是结果”。“过去的中国消费者可以买遍全球,消费力非常旺盛。”在他看来,如今的中国人突然不消费,或者消费额度下降了,就证明了消费是经济增长的结果。“归根到底是,除了维持基本生活钱之外,扩大消费的钱该从哪来的问题。”
今年以来,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多项包括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创新以及提升商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有关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8万亿元,其中餐饮、旅游等领域消费已超过疫情前水平,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明显高于去年。这些数据极大改善了社会预期。
徐剑据此解读道,文件中,针对稳定大宗消费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是消费的质,而扩大服务消费中的文旅、餐饮、文娱等就是消费的量。之所以要重视服务消费,是因为这些消费能带来大量的就业人口,人有了就业,就能解决了增量收入从哪来的问题。“消费不能只从存量收入中体现,必须要有增量的钱;当增量资金进入市场后,整个消费的负反馈、负循环才能被打破,从而带来‘工作-增收-消费-创造更多就业’的正循环。”
“政府可通过发放消费券和消费税种的减免来给消费进行补贴,实现消费环节的正反馈。”对于经济恢复的预期,徐剑预测,当“促销费20条”真正落地,整个消费市场找到增量资金后,下半年的消费就能达到恢复和扩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