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
被批复同意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
“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
试点任务由当地供销合作社承担
试点期限为两年
此次会议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举行,会上宣读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同意在北京市顺义区等31个县(市、区)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的批复》。
文件指出,
试点工作要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筑牢农资供应服务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力军作用,促进系统农资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文件要求,
试点县所在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组织专门力量,指导和推动试点县供销合作社制定试点实施的详细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对各项试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协调、督促。同时,各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要扎实落实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试点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各种资源,确保任务如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