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消息,山西蒲县农商行、山西永和农商行、山西襄汾农商行、山西洪洞农商行、山西古县农商行因存在违法违规事实被临汾银保监分局处罚,共计罚款170万元。
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薄弱发生员工涉刑案件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同时禁止周强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贺郁东、周蒲红、殷小辉警告。
山西永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山西永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并对李东辉罚款5万元。
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并对李桂荣罚款5万元。
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
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认定不全面,未及时将相关业务纳入关联交易管理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并对任建文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