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山西将实施城乡地区充(换)电网络全覆盖、省内公路充(换)电网络全覆盖、充(换)电运营模式创新等行动,同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在既有车位安装充电桩,按一般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可不办理项目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应当保证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重卡等运营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合理建设用地,以及有明确需求的其他电动车辆的充(换)电专用场地,提高充电保障能力。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提高企业投资意愿,促进山西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总台记者 贺威通)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