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范珍报道 7月12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为规范基层河湖长巡查工作,根据《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结合山西省实际,我省制定并印发了《山西省基层河湖长巡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明确了我省县、乡、村级河湖长河湖巡查工作要求、巡查职责与分工、巡查内容、问题处理、考核奖惩等内容,巡河湖员以及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可参考执行。
《工作指南》要求,基层河湖长通过对责任河湖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侵占水域岸线、污染河湖水体、破坏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河湖保护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落地见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工作指南》明确了基层河湖长巡查职责与分工,县级河湖长河湖巡查以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责任河湖问题整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下一级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每两个月巡查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河湖巡查以发现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为导向,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河湖巡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巡查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倾倒垃圾、违规排污、非法采砂等问题频发的区域,及时劝阻、制止涉河湖违规行为,原则上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巡河湖员要定期开展河湖巡查、保洁工作,积极协助河湖长开展巡查,及时发现“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以及影响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的问题,并于第一时间报告责任河湖长。
“《山西省基层河湖长巡查工作指南》的制定并印发,就是让县、乡、村级河湖长知道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是打通河湖长巡河湖‘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武器。”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渠性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