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布于:2016年03月18日
中新网吕梁3月18日电 题:山西临县“套牌”出让土地续:县委书记批示仍无进展
作者 李娜
针对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政府将手续不全的一块地以手续齐全的另一块地的名义公开出让,导致1500余户主三年来无法办理房产证,本网2015年12月4日以《山西临县“套牌”出让土地1500余户主难办房产证》为题报道此事。三个多月后,住户们反映此事毫无进展。而早在2015年11月6日,临县县委书记张建国就针对此事进行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月18日,该房产开发商的负责人杨五生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在该公司负责管理的其哥哥杨生勤则对记者说,“最近我们曾多次向临县县长李双会和临县国土局请求解决此事,李县长让国土局调查解决,国土局的人说解决不了。”杨生勤称,业主天天找他们要求解决,作为开发商也在积极的想办法。
杨生勤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此事的情况说明文件,文件上方是临县县委书记张建国的批示,批示称,“这是一份市信访局转回的一份情况报告,”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据杨生勤介绍,2015年11月初,他拿着这份情况说明报告,到吕梁市信访局请求处理此事,“吕梁市信访局的人说不管这个事,让我们爱找谁找谁。2015年11月6日,我拿着这份文件找到张建国,他进行了批示,让我找临县信访局。后来,临县信访局的人告诉我,这个事已经转给县长李双会,但是再也没有进展。”
临县临泉镇王家塔村村民高五勤一家已经为房子还了三年的贷款。他购买的房子在临县新城凤凰街西侧崇文苑项目国洋怡都小区内,“我就是冲着这块地是向政府投标来的,想着肯定能办大红本才买这里的房子。谁能想到这么长时间都办不下来呢。”
2012年买房时,高五勤借了30多万元高利贷,一年利息6万多元。四年来,他和两个儿子一直在外辛苦打工,还了10万元本金和20多万元利息,“本来想着用房产证向银行贷款,利息低。我大儿子去年开饭店赔钱了,我还有个女儿在读书,一家人辛苦一年,还了高利贷,剩下的钱只够生活。”
在崇文苑项目国洋怡都小区和崇文苑小区的1500多户住户中,很多是拆迁后的农民,他们失去土地,背负高利贷,只能靠打工辛苦生活。
2009年,临县国土资源局以3620万元价格,将位于临县城南新区凤凰街“2008-005号宗地”(以下简称为5号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吕梁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安房地产)。
根据一份联合开发协议书显示,背后的开发商为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村民李文艺和杨五生。他与杨五生共同开发这块土地。杨五生向李文艺支付1207万元,开发土地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李文艺开发。李文艺和杨五生分别为各自的小区命名为“崇文苑小区”和“国洋怡都小区”。
2012年,杨五生从临县国土资源局得知,他所开发的这块土地实为“新城—11号宗地”(以下简称为11号地),真正的5号地位于凤凰街东侧,两块土地隔着凤凰街对望。
时任临县常务副县长、临县新城开发指挥部总指挥,现任临县政协主席薛全清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对于临县新城开发的土地,是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分批批复,而先审批回来的那块地(指5号地)涉及拆迁,暂时还不具备开发条件,而11号地已报批,但没有拿到审批许可,也没有建筑,考虑到不影响之后的工作推进,把指标进行调整。”
针对是否违反规定,他说:“当时,大家认为这个土地总量已经批回来,根据实际情况给两块地做调整,没有突破所批的用地总量,并不违反相关规定。当时认为11号地会马上批回来,想的太简单了。”
2013年,“国洋怡都小区”交房后,杨五生开始办理房产证,却被临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告知因两块宗地价值不同,需要补缴840.89万土地出让差额费用,即他还需补缴三分之一约280万元左右。而临县新城崇文苑项目“崇文苑小区”的居民同样无法办理房产证。针对补缴要求,杨五生表示拒绝,他认为这种置换土地的行为违背合同。
针对住户何时能办理房产证,记者曾于2015年11月20日、23日两次前往临县国土资源局采访原局长郭奇,均被告知郭奇请假。此后,记者分别给临县县委书记张建国和临县县长李双会发短信陈述采访请求。随后,临县新闻办主任杨秀春给记者发短信回复称,临县县长李双会让她为记者联系采访相关部门,但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郭奇生病请假,她无法联系到对方。
而根据杨五生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上的字迹显示,早在2015年11月6日,临县县委书记张建国就针对此事进行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据杨五生介绍,报道发出后,他和多位住户曾多次向临县政府反映此事,却一直没有进展。
2月26日,记者前往临县调查此事。26日中午12时许,在临县宾馆附近,面对记者对于政府针对此事采取了哪些措施的提问,刚开完会的临县县长李双会转身就走,其随从人员拦截了记者。
截止到3月18日,杨生勤告诉记者,相关部门仍未给出答复。随后,记者多次试图通过打电话和发短信联系李双会,却一直无法联络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