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空气质量的决策部署,我市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整治力度,有效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根据强化整治工作方案,我市要求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等事项,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严格落实施工围挡、物料堆放、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渣土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措施,与正规渣土运输公司合作,并签订承诺书。监理单位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规划和建立细则,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监管部门。
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健全辖区扬尘污染管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方案,加强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检查、督促和查处。对开工建筑工地实施差异化管理和精准管控,未接入扬尘污染远程监管平台的工地,不得评为A级(绿牌)管控工地。被评为C级(红牌)的工地,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直至停工整改,严重的要立案处罚。同一工地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的,不受理其建设、施工企业新开发项目开工申请。
对于道路扬尘污染,我市要求落实凌晨全面普扫、中午补扫、全天保洁制度,一、二级城市主次干道保洁时间要持续至22:30,其余道路保洁不少于12小时。各县(市、区)要成立快速保洁队伍,配足人员、车辆,重点区域道路垃圾滞留时间不超15分钟,快速路、匝道不超30分钟,其他道路不超45分钟。加大道路机扫冲洗、湿扫吸尘、喷雾降尘频次,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道路,实施夜间大冲洗、白天大清理,及时收集冲洗污水。小街小巷实行机械加人工冲洗作业,加强城乡接合部、工地出入口喷洒抑尘力度。
建立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和巡查收集相结合机制,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进门店、进小区,保证垃圾日产日清。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制度,居民小区、街巷无大件垃圾、无装修垃圾长时间堆放。强化环卫作业安全制度,为在高架桥、快速路等高风险区域作业人员配备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建立日检查、周通报、月考评的长效管理机制,每周开展3至5个最佳最差街道、小区、村庄、市场等场所评比活动,建立与资金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对在强化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推进不力、敷衍应对、推诿扯皮等现象,予以曝光。对工作推诿扯皮、拒不服从指挥调度、整治措施落实不力、督导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