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这也是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个宣告破产的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的破产究竟是偶发个案,还是信托行业新一轮淘汰赛的开始,目前尚难有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新华信托的破产打破了信托“牌照稀缺,不会破产”的神话,同时也让近几年如火如荼发展的家族信托蒙上了阴影:如果信托公司会破产,那家族信托还安全吗?
目录
一
信托公司为什么会破产?
二
信托公司破产,对信托财产会有影响吗?
三
受托人破产,家族信托该怎么办?
信托公司为什么会破产?
信托公司作为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的经营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作为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并取得受托人报酬;二是管理自身所有的固有财产从而取得收益。由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信托公司处理信托事务支出的费用或负担的债务由信托财产承担,所以除非信托公司因未妥善履行受托人义务导致信托财产受损,需要用固有财产赔偿,否则信托公司不会单纯因为管理信托事务而破产。信托公司破产只能是因其固有财产显著减少导致不足以偿还自身债务而引起的,一般而言导致固有财产减少的原因有:1.固有业务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2.用固有财产为信托风险项目托底;3.股东违规抽走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所以从理论上讲,信托公司破产与否与其信托业务运行好坏并无必然联系,即使信托公司管理着几千亿的信托财产并且运营良好,也可能会因固有财产资不抵债而破产。
信托公司破产,对信托财产会有影响吗?
《信托法》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信托财产从来都不真正属于信托公司。信托成立后,信托公司只是从权力外观上看持有信托财产,但其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都必须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并符合信托目的。除信托报酬外,信托公司也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信托财产的最终享有者是信托受益人。所以,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并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为了确保信托财产不受信托公司经营影响,不论是《信托法》还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都强调,信托公司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不同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也必须分别管理、分别记帐。所以不必担心信托公司破产会“误伤”信托财产。
受托人破产,家族信托该怎么办?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信托公司终止时,其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同时终止。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信托法》第四十条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委托人在信托公司设立了家族信托,结果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却破产了,即使委托人知道家族信托中的财产是安全的,但是家族信托这个架构本身将何去何从呢?从现有公开信息中查不到新华信托落地过家族信托业务,所以很遗憾目前还没有信托公司破产后家族信托变更受托人的实践案例。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务中信托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制作的信托文件可推知,信托公司破产,家族信托的命运可能有两种走向:
第一种,指定新受托人继续运行家族信托。在设立家族信托时,通常会约定如果受托人不能再履行受托义务,由有权选任受托人的主体重新选则受托人,继续管理家族信托。通常情况下新受托人的选任权一般在委托人、监察人或受益人中产生。如果信托合同对选任规则没有约定的,将按照先委托人、后受益人的顺序挑选受托人。在暂未确定新受托人时,也可由监管部门指定临时受托人。
当确认好家族信托新受托人后,由破产的原受托人的清算组制作信托报告并向新受托人移交信托财产。新受托人会以自己名义重新为信托财产开立账户,并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继续运行家族信托。
第二种,终止家族信托。如果信托公司宣告破产后,委托人或受益人不愿再继续运行家族信托,可以选择终止。实践中,委托人在世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信托;委托人过世后,全体受益人可以和受托人协商一致终止信托。此外,全体受益人一致表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也可以终止信托。一旦信托终止,信托中剩余的信托财产将会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转移至指定账户,这些账户通常是信托委托人或部分/全部受益人名下的账户。
综上所述,信托公司破产并不会直接对家族信托带来实质影响,而且在金融行业强监管的背景下,由信托公司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仍是当前的最优选项。不过不可否认,受托人在宣告破产过程中,家族信托的事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时效都会受到影响,对受益人需求的响应速度也会变慢,要想不受到一点影响不太可能。所以,在挑选家族信托受托人时还是要尽可能挑选股东背景良好、投资风格稳健、对家族信托业务有清晰定位和完善配套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才更有助于家族信托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