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重点介绍了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310万辆,超过全球总量一半。但孟玮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围绕破解瓶颈、疏通“堵点”,《实施意见》对农村地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等做出具体安排。
针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不足这一突出“痛点”,孟玮介绍,国家发改委将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
在建设环节,重点围绕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发力。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
在运营环节,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
在维护环节,大力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例如针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地段做好预研预判和服务保障。
此外,在推动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方面,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将重点围绕产品供应、支持政策、推广应用、销售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出台相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