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精准化水平,更好地为环卫工人、园林绿化工人、出租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交通警察、城管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就餐、休息和充电等服务,解决户外劳动者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省总工会出台《省级“工会爱心驿站”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2023年年底前,全省各级工会将依托工会帮扶站点和社会力量建立省级“工会爱心驿站”220个,实现爱心服务全覆盖。
《方案》明确
对于站点建设需遵循“六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地图可查。
同时,“工会爱心驿站”应有相对固定运行面积,配备基础设施和疫情防控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饮水设备、微波炉、桌椅、电风扇(空调)、医药箱、多功能电源插座等(应正常通水通电)。有条件的站点可拓展服务功能,配备厕所、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电视机、电子显示屏、无线网络(WIFI)、工会报刊书籍、充电充气工具等。
针对“工会爱心驿站”的建设方式,《方案》也给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应本着少投入、好管理、易复制、可持续的工作原则,按照“工会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务实高效”的工作思路,倡导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立站点。
站点建设方式分共建和自建两种:
自建指:由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自筹资金单独建立(设立);
共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可以依托政务大厅、金融企业网点、物流快递网点、环卫场站、商场超市、医院、加油站等单位场所挂牌设立。同时,也可以利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帮扶(服务)工作站(点)及已有的各类工会服务站点等与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合作设立。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023年全年已经建成的“工会爱心驿站”(点),省总工会将根据各市建设情况,将通过集中检查验收的方式,针对符合省级“工会爱心驿站”标准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