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要严查长流程钢铁企业的违法排污、弄虚作假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为短流程炼钢企业和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提供市场应用空间。”5月5日,在全国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大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指出,并着重强调切莫实施“超超低”政策,“推进‘超超低’没有多少减排量,得不偿失!”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实现了一系列历史性变革,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与2013年相比,2022年全国GDP增长69%,而PM2.5浓度下降57%,重污染天数下降93%,中国成为全球治理大气速度最快的国家,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刘炳江说。
他用“四个明显”(钢铁集中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充分肯定了2013年-2022年钢铁行业绿色转型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的积极贡献,并表示“大气治理就是创造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有助于我国在相关领域实现弯道超车。”
不过,刘炳江同时指出,2022年全国PM2.5浓度虽已达到29微克/立方米,但浓度仍然是欧美国家当前水平的2—4倍,1/3的城市至今没有达标。今年初以来,受全社会各行业污染排放增加、沙尘多发、部分地方治污力度有所放松影响,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反弹。截至4月底,全国PM2.5浓度同比上升7.7%,重污染天数比率上升2个百分点。
“今年空气质量可能是连续10年改善后,首次出现波动。”他说。基于此,刘炳江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钢铁企业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大力推动“长转短”,提高电炉短流程炼钢绿色化水平。“推动‘长转短’,吨钢能减少一半以上的运输量,70%左右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是钢铁行业减污降碳的治本之策。”刘炳江表示。
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去年印发文件(即《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在四川省先行先试,开展电炉钢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协同推进“长转短"、超低排放改造、能效提升等工作,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措施。“希望各地,尤其是河北、江苏、辽宁等钢铁大省,结合自身情况,明确短流程发展具体目标,认真学习四川省经验,采取综合措施,积极高效配合工信部门,大力推动‘长改短’。”他强调,“有了足够的范例,才能总结经验,国家才能出台进一步推进短流程炼钢的工作方案。”
二是持续高质量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强化规范化运维管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已列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也纳入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不过,钢铁行业仍然是违法违规高发行业。”刘炳江提醒道。
为此,他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识别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要求钢铁企业全面梳理管理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环保治理、污染源监测等环保设施的安装、运维管理。
三是强化差异化政策,为企业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各地要用足用好差异化管理政策,将环保绩效评级结果应用于税收、电价水价、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更多领域。对实现超低排放、环保绩效达到A级的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用电用水不加价,享受环境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购置税优惠政策,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我们的政策就是要扶优汰劣,使环保绩效好的企业更有竞争力,激励企业绿色转型。”刘炳江表示。
“我们将全力支持四川省先行先试,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创新管理思路,行业协会积极搭建平台,研究机构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技术支撑,钢铁企业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各方携手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钢铁力量。”刘炳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