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省金融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炯玮,省金融办副主任沈力,省金融办银行机构发展处处长高鸿斋,介绍“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两项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
这个专项行动的着力点在金融机构,主要是为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行动历时六个多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由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债权管理专项小组,对金融系统不良资产中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贷款企业和个人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发现线索。
二是清理认定阶段。由各市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召开银行、企业及相关部门参加的逃废债务协调会,采取逐家见面、逐户排查、分类认定的办法,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认定、登记,实行名单制管理。
三是制定方案阶段。由市级联席会议制定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进行专项清收处置。
四是全面处置阶段。由省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征信系统、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省金融办已牵头成立省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金融机构,对涉嫌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梳理,编制了《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明细表》,印发至各市。目前,各市正在进行清理、认定、登记,确定最终名单。下一步,省金融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确定后的名单,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在全省形成对恶意逃废债的持续高压态势。
解读Q&A
问:如何惩戒这些涉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
答:对于确定后的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会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惩戒措施。一是将涉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个人名单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曝光。二是由市级联席会议组织司法部门、银行等单位,依法合规的进行清收处置,对涉及诉讼且金融机构胜诉的要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应收尽收。三是工商部门限制逃废债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四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采取不予贷款、限制高端金融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问:本次专项行动有哪些预期效果?
答:希望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特别是要遏制部分企业借改制悬空债务、借重组转移债务、借破产逃废债务、借困难拖欠债务等多种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在全省上下形成对恶意逃废债务的持续高压态势。同时,要加大金融债务的追收力度,提高金融维权案件的执行率,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对支持山西经济的信心。
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
这个专项行动的着力点是实体企业,主要是为了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行动历时六个多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机制建设阶段。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建立并完善相应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对辖内企业资金担保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研究,及时摸排、核实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担保链风险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置。
二是风险排查阶段。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牵头,对企业担保链风险进行排查、化解,对涉及去产能、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以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要进行重点关注,形成重点风险关注企业名单。
三是成立金融债委会阶段。对列入重点风险关注名单、尚未成立金融债委会的企业,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协调全体债权金融机构,成立金融债委会,建立会商联动机制。
四是全面分类处置阶段。针对重点风险关注企业,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解读Q&A:
问: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答: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省金融办广泛调研,参考借鉴浙江、山东等省份先进思路和做法,反复讨论,针对性的提出了9种切实可行的化解方式,主要包括存量贷款转化为银团贷款、给予代偿宽限期、授信归集、融资担保责任置换、收购重组、平移代偿、债权转股权、破产清算等9项具体化解措施。已提请省政府于5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