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省公安厅公布了2016年以来我省公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侦破农资类典型案例3起
一、运城公安机关侦破潘治朋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2016年3月,运城市万荣县公安机关在农业、质监部门的配合下破获1起化肥销售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现场查获伪劣化肥2万余袋、85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取得生产资质的情况下,购进生产设备和原料硫铵,在明知硫铵中有效成分只含氮的情况下,不添加其他原料,进行化肥生产,并冒用其他公司的化肥包装袋进行包装,向省内销售,已查证的销售金额约553万元。2017年6月14日,万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潘治朋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30万元。
二、运城公安机关侦破陈伟销售伪劣种子案
2016年4月,运城市永济市公安机关根据农业部门通报的线索成功破获1起销售伪劣种子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陈伟在网上利用虚假营业执照及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了“北京中农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进行虚假宣传,并从网上或其他途径购买散种子,分装后冒充进口种子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2017年5月23日,永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伟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追缴赃款32万余元。
三、晋城公安机关侦破张淮河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
2016年10月,晋城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根据农业部门通报的线索成功侦破1起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捣毁多个制假窝点,查获伪劣玉米种子8000余袋。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淮河等人为牟取暴利,租赁库房、办公场所,将从外地购进的玉米种子进行包衣加工,仿照10余种正规品牌的外包装,以某倒闭种业公司名义注册虚构交易网站,伪造相关证书,通过全国种子网上交易平台,大肆进行宣传销售。2017年2月17日,高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淮河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4万元。
侦破食品类典型案例4起
四、吕梁公安机关侦破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6年10月,吕梁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会同盐务管理部门一举捣毁制售不合格食盐窝点10个,现场查扣不合格食盐5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外地多次购进工业精盐、畜牧用盐,进行粗制加工,仿制成当地盐业公司的400克包装的小袋食用盐,大肆进行批发、零售,供周边的村民食用或加工食品使用。目前,该系列案件已分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阳泉公安机关侦破罗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6年1月,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公安分局破获1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注册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上建立“天讯电视购物呼叫中心”,谎称与中医科学院合作,提前拟好培训资料,使用网络虚拟电话伪装成专家给病人看病、问诊,大肆销售“灵芝孢子虫草菌丝体粉”、“同仁清脉三降秀森降脂胶囊”、“盐藻素”等保健品及部分自制包装的药品,同时实施诈骗行为,已查证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经阳泉市食药监局认定罗某等人销售的保健品为有毒有害食品,自制包装药品为假药。目前,该案已由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六、运城公安机关联合食药监部门侦破高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6年4月,运城市新绛县公安机关联合食药监部门侦破1起销售假药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在微信平台注册聊天群,以分级别的形式发展下线代理200余人,并利用微信朋友圈大肆销售非法添加N-去甲基他达拉菲成分的性保健品“MR”,已查证涉案金额约500万元。经运城市食药监局认定,高某等人销售的“MR”为有毒有害食品。目前,新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此案移送新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七、吕梁公安机关侦破胡某某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2016年8月,吕梁市公安局侦破1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捣毁6个生产、销售假冒名酒包装的窝点及仓库,查获大量各类名酒商标标识。经查,犯罪嫌疑人雇佣他人从外地大量购买假冒名酒包装、酒瓶,并在其制假窝点非法印刷各类名酒合格证,组装成假冒名酒系列成套包装材料后加价销售给制售假酒的不法分子,非法获利,已查证生产、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达60余万枚。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侦破药品类典型案例3起
八、忻州公安机关侦破朱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6年8月,忻州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破获1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捣毁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大量“蜂疗鼻炎通”假药及原材料。经省食药监局认定,朱某某等人销售的“蜂疗鼻炎通”为假药。经查,犯罪嫌疑人为牟取暴利,使用在互联网上查找的治疗鼻炎配方,采取在蜂产品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办法,购买原材料在家中私自配制、生产“蜂疗鼻炎通”。此后,犯罪嫌疑人以治疗鼻炎名义,以每疗程50-280元的价格,通过互联网、微信进行销售,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九、晋中公安机关侦破符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
2016年4月,晋中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从一条微信线索入手,侦破1起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药案,现场查获价值约230万元的各类假药、医疗器械85种2.3万支,并成功抓获另外两名上线。经晋中市食药监局认定,符某某等人销售药品为假药。经查,犯罪嫌疑人自2015年开始销售“美思满”人胎素、“南光美白针”、肉毒素和玻尿酸等微整形药品、医疗器械,已查证的销售金额约330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临汾公安机关侦破赵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
2017年3月,临汾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侦破1起销售假药案。当场抓获嫌疑人3名,当场查扣微整形注射使用的玻尿酸和肉毒素针剂共计2000余盒。经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中30余种药品按假药论处。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通过微信从韩国籍男子处购进“白肉、彩肉”等肉毒素和“纽拉美斯”、“柔曼”、“德玛莱斯”、“丽珍”等玻尿酸,再利用微信朋友圈联系进行销售获利,已查证销售金额152万元。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