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珠海市正式聘任我为格力集团第六任董事长、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总裁(兼)。
上任不久,我便开始着手理顺久拖未决的历史问题。该从哪里下手呢?我想,既然这些问题久治不愈,就一定有它的复杂性和难处,那么,复杂在哪?难处又在哪呢?
在我几十年的企业生涯中,我深刻意识到:但凡要解决好一件事,必须对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作深入的了解和调研,以便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制订出一个有针对性的、符合实际情况的、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和原则,有了这样的意见和原则,大家干起活来才有章可循,才能胆子大、方向明。
过去,由于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好解决问题的具体指导方针和方法,谁都不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从何做起,甚至出现“瞎抓”、“乱抓”的现象。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我决定成立由有关人员组成的“处遗小组”,我任组长。
小组成员经过深入调研,把问题和员工的诉求认真整理分类,从中发现除少数人提出过分的要求外,大部分是合理的,实事求是的,是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处理不当或因企业困难没有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兑现而引起的,现在,只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梳理,我相信是完全可以解决好的。
“遗留问题”可谓各式各样,五花八门,发生的企业不一样,发生的时间也不相同。在我们把这些问题仔细整理排队后,对如何解决我自然心中就有底数了。于是,我在集团公司董事会上汇报“处遗小组”这段时间的工作,并提出处理好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原则:简单说来,就是“三宜三不宜”的方针;具体说来,就是“宜松不宜紧”、“宜粗不宜细”、“宜新不宜旧”。
展开来说,那就是:在不超越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或在处理时可松可紧的情况下,应该往“松”的一面靠,这就是“宜松不宜紧”;
有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长,经办人变动大,历史资料遗失或缺乏,如果死抠“条文”、“原则”,追根溯源,寻根问底,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一定是困难重重,吃力不讨好,还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那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就应该采用“宜粗不宜细”的方法,做到各方面过得去就行;
正因为是历史问题,很多是陈年旧账,有些事情,现在的政策与当年相比已有不少的变化,有些还相互抵触,一般来说新的规定比较宽松,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宜新不宜旧”的处理方法,按最新的文件规定办。
这几项原则得到与会董事的一致赞同,认为是解决历史问题的钥匙。之后,我把这三项原则向市国资委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我说:“为什么历届董事会都没处理这些问题,不是他们工作不努力,关键是没有一个指导性的原则,以致具体工作人员放不开手脚,或无所适从,多年后,历史问题还是历史问题。我觉得,如果按这三项原则,处理问题就简单得多了。”国资委领导同意我的意见,也十分欣赏这几项原则,表示将大力支持,我顿时觉得有了“尚方宝剑”。我接着说:“要把问题解决好,还得有一定的资金支持,现在格力集团的效益(主要是格力电器分红和减持一部分股票)是历史最好的时期,应把握机会,拿出一部分经费,把多年来悬而未决的历史问题彻底解决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国资委请示市领导后,同意拨出这部分经费,在市政府和国资委大力支持下,处遗小组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不到两个月时间就把过去20多年所欠下的问题基本上解决好了。一些退休老员工心情十分激动,甚至留下热泪,纷纷表示感谢市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关怀。从此,格力集团又出现了一个和谐向上的新局面。
接着,我们又乘胜追击,着手解决困扰集团多年的银行债务问题。由于种种原因,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欠下了一大笔银行债务,使集团每年背上了沉重的财务负担,每年格力电器的分红几乎全部用来偿还银行的债务和利息,有时还不够,本息越积越厚。假如电器某年度少分或不分红,集团则无法维持资金的运转,从而又形成了新的债务。
这些债务一部分是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欠下的,也有一部分是市政府工程(如珠海机场建设)借款,由格力集团担保的,借款人还不了,集团自然就成了债务人。
统一认识后,我们把闲置或效益不好的家当通通拍卖掉,甚至与我们主业关联度不大的“老企业”罗西尼手表厂,也以2.62亿元的溢价拍卖转让。此外,格力电器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按规定可以逐步出让一部分股权,这样,格力集团就有了偿还能力。
根据银行的规定,为鼓励欠债企业偿还历史债务,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减免部分利息的支付等,以此降低企业的负担。于是我们与债权银行进行了多轮谈判,最终达成减免各种费项共计5.87亿元,大大减轻了集团的还款压力和负担。
通过清算和调整集团的债务结构,不但使集团的债务链死结得以解开,并获得巨额的债务减免,还争取到各债权银行以最优惠的贷款利率支持集团的发展。单这一项,每年节约的资金成本就超过一千万元。从此,格力集团又走上健康发展之路,集团在银行中的信誉又重新建立起来。解除了债务的困扰,集团轻装上阵,为下一步的战略重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