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山西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6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主要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17种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方案》要求,山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筹划,严密组织,逐级抓好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查处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行动中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