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很多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这样便不能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领取待遇。究其原因有的人是参保缴费较晚,有的人是从企业离职后没有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最终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无法按时办理退休,那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有以下几种选择:
(一)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再申报办理退休,其中2011年7月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二)本人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不再继续缴费;
(三)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休享受城乡居保待遇。
如果距离满十五年差的年限不多,建议还是延长缴费,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而如果距离十五年年限较多,也可以转入城乡居保,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因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既能增加缴费年限,还能增加个人账户余额,不建议直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