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法院网曝光了一起“小官巨贪”案件——原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平衡处、高技术产业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改革试点处处长刘旗、熊玮、杨阳涉嫌共同、单独受贿2.6149亿元。
经济观察网记者调查发现,刘旗情人熊玮将2.6亿元贿款中的部分通过参股各种PE(投资基金)来进行“洗白”。
在官方的案情通报中,5月2日,重庆市四中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被告人刘旗担任重庆市发改委资金平衡处处长,具有对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审核、转报的职权。刘旗与被告人熊玮系情人关系。被告人杨阳系熊玮丈夫杨某之弟,同时系重庆瑞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以来,刘旗利用其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熊玮、杨阳收受贿赂共计26149万余元。
其中:1、刘旗、熊玮、杨阳共同受贿25709万余元。分别是:(1)三被告人以熊玮出资成立的5家投资咨询公司、财务咨询公司名义,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证券公司承揽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提供帮助,共同非法收受前述证券公司贿赂20979万余元;(2)三被告人以熊玮出资成立的3家投资咨询公司名义,为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发债企业在提升信用评级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帮助,共同非法收受贿赂4730万元。
刘旗于2015年9月2日,被调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处长岗位,改任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改革试点处处长。
熊玮出生于1972年,熊玮丈夫杨明出生于1971年,杨阳(杨明之弟)出生于1973年。刘旗、熊玮、杨明、杨阳四人,以熊玮为中心形成了复杂的关系,其中熊玮和杨阳两人,注册成立了七家以上的实体企业。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券商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券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获得渠道费用,而承销债券的市场竞争激烈,通常会有居间费用产生,即中间人帮助券商拿到企业债券承销生意,券商会支付一笔“承揽”费用给中间人。
因为刘旗手握大权,即拥有对重庆市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审核、转报的职权,在其职位帮助下,券商更容易得到承揽企业债的机会,而熊玮,就成为了刘旗、发债企业、券商三者中间的关键人物——居间人。
2014年12月31日,熊玮与杨阳出资设立了重庆炳祥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80万元,其中熊玮为实际控制人,出资额为224万元。
一年之后,2015年8月28日,熊玮以重庆炳祥投资有限公司名义,还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成立九江元恒九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熊玮出任董事长,杨阳出任总经理。这家公司的股东还有重庆通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英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慧芳。
其中,重庆通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英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熊玮有重大关联关系,前者还跟熊玮一起投资了独角兽天使成都创业投资中心。
通过设计出这一系列的投资、咨询类公司,熊玮试图将刘旗处获得的券商居间费(公诉机关指控为贿赂)“洗白”,“洗白”的方式之一就是把自己包装成为“高大上”的PE合伙人,参股各类投资基金和创投公司。
2014年4月15日,熊玮出资1000万元参股了比较有名气的重庆德同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早在2004年,熊玮与其丈夫杨明还出资10万元,设立了重庆市渝北区明玮建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熊玮出资8万元,占有80%的股权,对这家公司拥有主要话语权。
除此之外,熊玮还拥有一家房地产公司:重庆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注册成立于2004年8月2日,熊玮出资720万元,拥有90%的股权。值得注意的是,熊玮的这家房地产公司,是2006年11月从他人手上购买而得。这家公司尽管存续时间较长,但仍然是一家空壳公司,公开信息中未能检索到任何有关其开发的项目、获得的土地等等。
案件第三被告人杨阳,还在2009年单独设立了一家名为重庆瑞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此公司是否卷入2.6亿元的刘旗案件中,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