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公事私办”习惯的人,有干部也有职工,但相同点是为人热情,好交朋友,豪气大方,善于应酬,办事顺畅。一些本分的员工对比之下一定觉得自己实在愚笨,新员工对那些颇具神通的“能人”当然只有羡慕的份。
其实,这是企业文化的一种病。它导致目前尚且健康的企业机理受到伤害,如果进一步恶化,会严重破坏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最终使企业文化扭曲变形。对于企业文化而言,非常像“高血压病”,表面看此人红光满面,实则心血管系统出现堵塞,血液流通越来越困难。时间一长,如不及时疏通血管,就将出现血管破裂。
“公事私办”首要的危害就是破坏企业管理的规则,使原本比较正常的企业离规范化越来越远。步入科学管理的企业,任何事都应该是有规则的,而规则相当于企业范围内的法律,包括正当的流程、明确的程序、清晰的标准和严明的制度。
当然,企业管理即使讲求科学,追求规范化,也可能不尽人意。但是,如果通过“公事私办”去谋求所谓的“通畅”和“便利”,企业运营和管理的矛盾长期被掩盖,会逐渐使整个组织没有改善和变革的意愿,更没有永续精进的动力和激情。
不过,那些办事有方左右逢源的人,他们的“公事私办”也是有一定“代价”的,小恩小惠也好,吃请送礼也好,都有成本一说。那些人那么聪明,你相信他是个人掏腰包吗?或者他会长期自我牺牲吗?最终是“羊毛出在猪身上”,这头“猪”就是本企业。少数人维护关系的成本往往与企业的内部腐败紧密相连。
有人会说,中国本就是人情社会,在一个组织中生存,谁能没有一点人际关系呢?当然,谁也不能避开人间烟火。工作中难免有一些人情往来。但是,一旦尺寸失准,操作过头,就可能是一种错误。
中国有个词语叫“过错”,过了就错了。更重要的是看你的动机,分析你的目的性,反腐政策也是要判断你的所谓“关系”是否“获利”,拉关系成为一种损公肥私的交易手段,自然涉嫌违规甚至违法。即使暂时看只是一点很小的“方便畅通”和“蝇头小利”,仍然应该认定为是对企业文化的破坏。
中国的旧文化本来就是以“情、理、法”为次序的,感情面前没有道理可言,甚至可以不顾及法律。所以,企业层面靠规则管理难度极大。
在中国的银行业,远在2005年当时的银监会刘明康先生就提出“流程银行”的变革思路,但十几年过去了,以笔者的个人认知,至今没有一家银行成长为真正的“流程银行”。中国银行业科学管理的文化还没有完全形成,人治的现象还非常普遍,而且业界认为理所当然。
比如风险控制,职务越高决定权越大,与你是否更全面地了解风险之所在无关,与你是否更有能力判断形成呆坏账的可能性无关。这怎么能是“流程银行”呢?
“公事私办”一旦成为一种暗流甚至成为一种风尚,企业当猛然醒悟,当机立断,予以围剿。同时,勤修篱笆,加强制度建设,对规则体系不断梳理,使之日臻完善,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