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中国第一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本要求。
《标准》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模型结构与扩展、数据互用、模型应用。
编制背景
2011年,住建部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基于网络的协同工作等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并特别要求“完善建筑业行业与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和相关的信息化标准”。
中国已在2010年将BIM的国际标准之一ISO/PAS 16739:2005《Industry Foundation Classes, Release 2x, Platform Specification (IFC2x Platform)》等同采用为国家标准GB/T25507-2010《工业基础类平台规范》。
但中国的BIM应用工程建设标准仍属空白,无法为中国建筑工程建设各阶段BIM技术的应用实践及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
2012年1月17日,住建部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编制计划》,国家标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列入制订计划。
编制过程
2012年3月28日,《标准》编制组成立会召开。《标准》于2013年11月15日起正式征求意见。
此外,《标准》主编单位还先后于2013年11月23日、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3日分别在北京、广州、上海组织召开了征求专家意见会。
《标准》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初稿,及其他送审文件。2014年11月21日,《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同时,《标准》编制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完成了《标准》报批稿定稿工作。
《标准》主编单位于2015年4月7日将《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上报住建部。于2016年12日2日由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
解读
《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填补我国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空白。《标准》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本要求,是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础标准,可作为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及相关标准研究和编制的依据。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信息化代表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并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信息通信技术变革实现新突破的发轫阶段,是数字红利充分释放的扩展阶段。
《标准》的适时发布实施,将为国家建筑业信息化能力提升奠定基础,有望指导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效益,最终促进建筑行业乃至工程建设领域的升级转型和科学发展。
《标准》第3章“基本规定”,提出了“协同工作、信息共享”的基本要求,并推荐模型应用宜采用P-BIM方式,还对BIM软件提出了基本要求。
第4章“模型结构与扩展”,提出了唯一性、开放性、可扩展性等要求,并规定了模型结构由资源数据、共享元素、专业元素组成,以及模型扩展的注意事项。
第5章“数据互用”,对数据的交付与交换提出了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的要求,规定了互用数据的内容和格式,对数据的编码与存储也提出了要求。
第6章“模型应用”,不仅对模型的创建、使用分别提出了要求,还对BIM软件提出了专业功能和数据互用功能的要求,并给出了对于企业组织实施BIM应用的一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