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河北调研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发现,自2016年7月开征水资源税以来,税收收入明显增加,水资源税开征前五个征期,河北全省申报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与此同时,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
记者还从业内获悉,国家层面将对河北的试点经验做出评估总结,水资源税试点将在年内扩围。一些地方也已经在积极准备申报。业内专家指出,应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和产业结构,体制衔接完善的地方有望纳入本轮扩围试点。
开源河北税收收入增加明显
2016年7月1日,中国正式开启水资源税试点,鉴于取用水资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在河北省开展中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水资源税试点。具体而言,河北采取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河北水资源费改税之后,税收收入明显增加。《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水资源税开征前五个征期,全省共有13325户水资源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计税取水量共计7.9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87亿元,占申报总额12%,地下水6.33亿元,占申报总额88%。
统计分析显示,水资源税收入与原水资源费收入相比明显上了一个台阶。对比来看,2015年河北水资源费月均收入0.78亿元,改革后水资源税月均收入1.43亿元,比近三年水资源费月均收入增加0.65亿元,增幅为83%。
据了解,实现增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政策性增收。改革费改税的同时,调高了取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水和高耗水企业的征收标准,增加了收入。二是管理性增收。实施费改税后,税收刚性增强,严格依率计征,增加了税款入库。
具体来看,“改革前后水资源税费负担变化总体表现为‘三增三平’ ,总体符合政策设计初衷。”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说,“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业税负增加,超采区企业税负增加,特种行业税负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负担持平,企业正常用水负担基本持平,农业用水负担不变。
他还表示,“增加收入不是费改税的最终目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破解水资源稀缺与浪费并存的痼疾,调控意义大于财政意义。改革初期收入增加属于正常现象,随着企业加大节水力度之后,税收收入会呈现出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
倒逼节水成效开始显现
从水资源税开征半年多来的情况看,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总体显现出“三倒逼两提升”政策效应。
首先,差别税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稳中有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为降低成本,一些企业开始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取用地下水。如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这家企业生产主要抽取地下水,以前每立方水交水资源费2元钱;水资源费改税以后,因为企业采水区域属于河北省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每立方水就要缴纳水资源税6元钱,税额标准比原来水资源费提高了三倍。改革后该企业接入公共管网,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廊坊三河市的洗浴行业已全部改为使用自来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表示,费改税后,在征管力度不断加强、纳税户数逐月增长的情况下,地下水取水量不增反降,地下水使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初步达到了抑制地下水超采目标。
其次,税额大幅提高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特别是耗水大户高尔夫球场反应明显,河北省内几乎所有高尔夫球场都开始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措施集约用水。
此外,用水成本增加倒逼高耗水工业企业强化节水措施。改革后,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水行业面临用水成本显著增加的压力。水资源税的征收,迫使钢铁企业纷纷加大投入节水环保设施,配备先进的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系统。
另一方面,水资源税改革促进了水资源税征管水平和水资源管理水平的“双提升”。朱清郁说,财政、地税、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共同构建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多部门共治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管理合力。
“在费改税之前收费的力度,没有这个收税的力度大,收费的话费用高,他可以跟你讨价还价,但是费改税之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可以说是全覆盖,只要是他用水,我们就全额足额征收。”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宿广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