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阳泉市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移交第一批群众举报案件共4件。截至5月2日,所有案件都逐一进行了现场核实督办,3名相关负责人被问责,1人被行政拘留。
阳泉市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通知后,连夜将案件转交相关县区进行初步核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案件进行了包点跟踪督办。对于群众举报平定县冶西赵家庄村一养猪场,随意向河道排放污水造成水污染的问题,经查属实,在责令其封闭暗管、停止排污的同时,对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养殖场负责人给予行政拘留。对于开发区通晨洗煤厂煤矸石自燃的问题,阳泉市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就交办问题进行责任落实,在约谈了3名相关负责人后,要求企业必须限时整改完成。阳泉市要求,对于中央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多从主观、自身、工作上找原因,认罚、认账、认改。对发现问题要即知即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