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告诫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告诫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依法经营,不得无故大幅提高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要将进销差价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和散布涨价谣言。
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旅游景区、旅游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商店、旅行社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各市场经营主体要认真规范自身经营行为,4月25日前,各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要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自行整改。在自查自纠阶段,对情节轻微、及时整改并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4月26日至5月31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整治,届时将加大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治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在此期间,相关案件不再适用从轻、减轻和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重大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