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山西省近期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并设立了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鼓励引导企业增强技改投资意愿,面向未来加速技术进步,促进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企业技术改造要依托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园区,一方面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方面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新兴产业根植性、规模化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和薄软环节,实施八大专项工程,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山西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由山西省委和山西省政府设立,并确定2017年专项资金规模为10亿元。为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对技术改造的引导作用,山西省经信委和山西省财政厅共同起草了《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增强企业技术改造信心、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带动地方、企业、信贷和社会资金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