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与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10月22日上午,太原市政府与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就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搬迁重建事宜签订框架协议。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将在清徐县异地重建。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于1953年建厂,1956年人工建设了凉水池,也就是今天的晋阳湖,用于电厂循环水的冷却。一电厂已经走过了62年的发展历史,累计发电量1781亿千瓦时,供热3.44亿吉焦,为山西省和太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太原一电厂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智慧和辛劳,有电厂工人的青春、理想和梦想,也是5000名职工和家属赖以生存的精神和物质家园。”签约仪式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高嵩表示,为了进一步改善太原市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把美丽的晋阳湖奉献给400多万太原人民,国电集团积极响应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太原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启动了太原第一热电厂的搬迁重建项目。“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为太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不仅‘照亮’了太原,还为太原人民留下了美丽的明珠晋阳湖,成为太原稀缺而珍贵的重要资源,是未来城市最亮丽的品牌。”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耿彦波表示,市政府与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搬迁重建框架协议,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国电集团推动太原发展的重大支持,也是其与太原市政府良好合作的有力见证。随着城市的发展,晋阳湖一带已成为太原南部新区的中心。一电厂为太原的过去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天又要为城市的南移和省城空气质量好转做出巨大的牺牲。搬迁重建对企业技术装备、节能减排以及管理水平都是一次大的提升,也是一电厂浴火重生、凤凰涅槃的过程。本着双赢互利的原则,市政府将充分履行承诺,把好事办得更好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