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推动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日前,大同市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细则》,7项任务、20条措施助力我市构建全方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格局。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建立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大数据监管为支撑、多形式检查为依托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监管格局,实现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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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紧盯完善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落实医保常态化监管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医保协议管理模式,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流程;推进医保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提升医保监管能力水平,推进医保执法体系建设;推动医药机构行业自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7项任务,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坚持开展全覆盖检查、坚持开展飞行检查、坚持开展交叉检查、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智能监控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行医保信用管理、实施联系督导、实施异地就医协同监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责任、推动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管理、推进医药医保行业自律等20条措施,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
同时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加强医疗保障对医疗和医药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统筹地区监管职责,优化基金监管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疗保障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
此外
我市还将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追责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对实施欺诈骗保行为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处理。医保基金监管中发现的涉及联合监管、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形成闭环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