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不是一起审批的。组合贷的公积金贷款和商贷是一起提交申请的,但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商贷部分由商业贷款银行审批。由于涉及到不同的审批机构,所以组合贷的审批时间会比较长。
组合贷款审批流程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流程如下:
1、首先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印章到贷款银行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
2、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5、银行放款。
6、借款人按时还款。
组合贷款除了要通过银行的审核,还要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所以审核的流程相比较而言更长。
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指的是银行为购房或装修房屋的在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特定贷款组合。因为一般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只要同时在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他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身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只有按时足额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办理。
3、申请人需要有正规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4、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购买或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6、申请人有其所购或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用于支付首付款。
7、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又或者有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