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低碳村庄 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
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提升农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建造绿色低碳农房,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山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实施方案》明确,要因地制宜有序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强度和建筑高度,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有序推进县城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等设施提级扩能。到2025年,试点县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成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等建设项目,健全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为全省县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经验。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方案》提出,保护乡村生态田园格局,合理布局乡村居民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注重提升农房服务配套和村庄环境,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
建造绿色低碳农房。《实施方案》确定,因地制宜探索推广装配式建筑、被动式阳光房等现代农房建造方式,应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注重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在清洁取暖项目中积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间舒适性,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30%以上。
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镇区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源头减量。突出以城带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8%。
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实施方案》明确,持续开展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继续扩大乡村清洁取暖覆盖面。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引导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向电气化发展。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
记者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