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企业数和完成货运量均为全国第一
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改变了传统货运模式,实现了向智能匹配、智能跟踪、智能调度系统的转型,吸引了更多个体经营户加入平台,全面提升了货运物流效率……今年,我省将加快推动网络货运数字化发展,引导网络货运企业与物流、金融、保险等企业融合发展,力争全年营收突破1500亿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22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互联网与货运物流跨界融通,大力支持网络货运新业态创新发展,以信息化、数字化引领传统货运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网络货运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山西省网络货运监测系统数据显示
截至2022年底,我省共有网络货运企业465家(占全国的18%),比2021年的329家增加136家;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23万辆(占全国营运货车保有量的20%),较2021年底增加121万辆,实现了数量翻番。2022年,全省网络货运共完成货运量5.88亿吨,实现营收过千亿,达到1058亿元,数字产业化成效显著。
交通运输部公布数据显示
我省网络货运企业数和完成货运量均为全国第一,营业额全国排名第二,整合车辆数量全国排名第三,驾驶员数量全国排名第四。网络货运行业市场主体倍增,推动了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数字产业化发展。
推进网络货运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新举措。
网络货运可提高运输供给侧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拓展后市场服务,带动交通运输行业规模“扩容升级”;
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可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运输保障;
提升行业安全,大幅提升货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2年1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管服务系统平台。省交通运输厅主动适应网络货运数字经济发展模式特点,创新了“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并通过建设山西省网络货运信息监管服务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解决信息上传不及时、信息造假以及避免偷税漏税的问题,形成新业态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提升新业态的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为将现有的单一监管功能进一步向服务功能延伸,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建设网络货运监管服务平台,增加了对网络货运企业的诚信监管、金融服务、发票服务、保险服务、电子证照申领查验、用户咨询投诉服务热线及在线服务等功能。
平台建成后,各网络货运企业对新进入平台的车辆和司机信息,可直接使用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上传的驾驶证及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等信息进行审核,降低工作量、提高识别率,极大地方便企业经营及发展;
12吨以上货车运行轨迹数据可免费向网络货运企业开放,仅此一项,可为省内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节约成本1100余万元;
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和程序,实现网络货运许可审批“一网通办”;
监管服务平台可实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货运运力调度功能和提供决策性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