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在后台留言咨询:“我在一家公司已连续工作3年以上,最近发现公司虽然为我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但缴存比例只是我工资的百分之一。可公司却说自己有权自行选择缴还是不缴,缴多少。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显然,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为职工缴纳了五险一金,然而很多企业和上面这位职工所说的:出现了缴了但不足的情况!
各位职工,千万要留心,缴存比例不足会对你造成很多影响,有可能会耽误你的大事儿!
那么,我们分别来说说。
①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交的少,将来退休拿的少)。
按照养老保险的规定,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每个人的基础养老金多少,跟他的缴费工资数额关系巨大,年轻时缴费工资申报越多,所得的基础养老金也越多。也就是说年轻时缴费越多,缴费本金、利息等也越多。
再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当年缴费本金、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由此可以看出,现如今单位是否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对于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是有着决定性影响的。
②公积金数额随之影响
公积金是五险一金中缴纳比例最高的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并非可以随心所欲。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进行选择。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果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那么公积金数额也会相应变化,将直接影响到你的钱袋子。
③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个人缴费就会多。
基数高低对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个人账户上。政策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的部分组成。
通常按职工年龄不同分为不同的划入比例,与缴费基数相乘得出每月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如果单位缴费基数低,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职工待遇。
④一旦发生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待遇缩水。
一旦发生工伤,职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工伤保险基金会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缴费工资应等于职工实际工资总额。如果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数额,没有足额缴纳,这将导致工伤职工享受不到法律规定的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缩水。
即使公司补缴社保的差额部分,社保基金也不会对员工工伤待遇重新进行核算。
举个例子
钟某系A公司职工,月工资2000元。工作期间A公司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583元/月的标准为钟某办理了工伤保险。2013年10月钟某在工作中受伤,同年12月经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14年1月,钟某的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之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每月1583元的标准支付钟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那么,钟某能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583元/月×16个月=25328元。
而按月工资2000元来算,钟某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000元/月×16个月=32000元。
由于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本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相差6672元!
出现上述情况时,职工可先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交,若补交后仍不能重新核算员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的,可起诉社保部门,若最终确定无法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对于因用人单位过错造成的劳动者的损失,可起诉由用人单位承担。
⑤缴费高低将影响生育津贴
山西省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标准根据生育情况而定,缴费基数将影响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一般以实际发生为准,都是定额报销的。
生育津贴是发给单位的补贴,不会发给个人,单位给你发产假工资,生育保险给单位发补贴。计算公式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依照公式,缴费基数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生育津贴的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⑥失业保险不受影响
失业保险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失业后的保障。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以,就我省而言,缴费比例高低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影响。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社保要负什么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劳动者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85条赋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有权请求民事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