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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级1:1配套,市级5000万扶持……

   发布时间:2023-04-06 17:03     浏览:20632    
核心提示:3月19日、24日,《太原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太原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公开发布,精读。指导思想保障措施成立太原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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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24日,《太原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太原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公开发布,精读。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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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成立太原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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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成员单位协调联动、会商解决问题,县市区参照建立本级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

按照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至少要有一个专业镇目标,“一镇一策”建立工作专班,提出建设目标、明确发展指标并将发展路径中的问题具体化详实化、责任清晰化全面化,形成重大项目清单、招商引资清单等;建立问题台账并落实“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县级领导每月至少主动入企服务一次,加强帮扶指导并及时解决专业镇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支持政策十五条——

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层级;梯次选育打造潜力专业镇;培优壮大专业镇市场主体;打造特色“拳头产品”;塑造专业镇质量品牌;推动专业镇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专业镇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加大科研支持,提升专业镇创新能力;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加大专业镇要素(土地和水电气热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力度;加强专业镇企业人才保障;提升人才素质能力;持续优化融资服务;强化资金激励保障;持续优化专业镇发展环境。

支持政策摘要——

对省级专业镇,比照省级标准,按1:1提供市级配套扶持资金;对市级专业镇,市级每年从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出5千万元予以专项扶持;鼓励县市区设立专业镇专项发展资金。

省级清徐老陈醋重点专业镇全力打造样板标杆,支持小店区打造电机小镇(打造全国最大电机制造基地);立足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特色潜力的区域产业,谋划建设不锈钢、半导体、碳纤维、花卉等特色专业镇,对符合条件、培育成熟的认定为市级专业镇,对符合省级专业镇条件的市级专业镇推荐申报省级专业镇。

对专业镇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称号、成功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单、新入选“中华老字号”“山西老字号”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

市级每年从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产业链锻长补短等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已发生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建筑工程投资)额度15%的贴息、补助支持;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150万元。经国家认定符合保险补偿要求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国家下发保费补贴金额50%予以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山西省保险补偿要求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4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

对专业镇企业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专业镇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数字化服务。

对专业镇企业牵头获批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山西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奖励(根据省科技厅认定结果直接奖补,不需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对专业镇“一对一”帮扶;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由太原市统筹保障。

对获得中央财政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在中央财政2年贴息2.5个百分点基础上,市财政2年再贴息0.5个百分点。

营收规模方面,激励现有十亿级专业镇向50亿元、100亿元迈进。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业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业镇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新投产的专业镇工业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着重说明——

上述实施方案、支持政策,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支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奖补政策与太原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不重复施行,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

太原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全面落实全省特色专业镇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做大规模、打响品牌、增强区域竞争力,根据《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晋政办发〔2022〕8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层级。坚持把培育专业镇作为制造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推动专业镇抱团发展、梯次培育,优化产业布局,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对符合全市产业规划的专业镇重点项目在审批服务、项目用地、生态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省级专业镇,比照省级标准,按1:1提供市级配套扶持资金;对市级专业镇,市级每年从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出5千万元予以专项扶持,重点用于专业镇目标奖励、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用品牌宣传等。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专业镇专项发展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梯次选育打造潜力专业镇。打造专业镇发展标杆。省级清徐老陈醋重点专业镇发挥产业基础、产品特色和市场优势,全力打造样板标杆。聚焦梯次培育,支持小店区打造电机小镇,依托产业链招商,招引上下游企业,推动电机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全国最大的电机制造基地。立足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特色潜力的区域产业,谋划建设不锈钢、半导体、碳纤维、花卉等特色专业镇,对符合条件、培育成熟的认定为市级专业镇,对符合省级专业镇条件的市级专业镇,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专业镇。鼓励各专业镇企业参加专业镇集群竞赛评选行动,引导专业镇中小微企业从传统加工型向“专精特新”转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培优壮大专业镇市场主体。支持专业镇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战略联盟、股份合作、兼并收购等,迅速做强做大、提质增效。专业镇龙头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上下游协作配套、“抱团”营销等“携手行动”,支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专业镇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产业链招商、以企招商,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专业镇投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特色“拳头产品”。支持专业镇企业发挥细分产品市场主导地位优势,深耕细作,集中优势打造质量优、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拳头产品”。发挥国家质量检验监测中心优势,提升专业镇域内同类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提升“金字招牌”的“黄金成色”。持续扩大老陈醋等优势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市场出口份额,打响太原品牌。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称号、成功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单、新入选“中华老字号”“山西老字号”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塑造专业镇质量品牌。聚焦提升地域特色产业品牌,推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业镇“国字号”品牌申报,加大协同力度,推动专业镇企业创建“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实施制造业质量品牌标准提升行动,支持专业镇创建品牌培育试点,推动专业镇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加大对公用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用好进博会、工博会、中博会等平台,进行产品推介活动,引进电商直播行业主体落户,利用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模式,推介太原优势产品。支持太原电视台对已评为省级和市级专业镇的产品和企业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太原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专业镇企业技术改造。实施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工程,突出抓好现有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动专业镇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市级每年从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产业链锻长补短等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已发生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建筑工程投资)额度15%的贴息、补助支持;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150万元。经国家认定符合保险补偿要求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国家下发的保费补贴金额的50%予以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山西省保险补偿要求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4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鼓励专业镇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快建设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加速推动“5G+”融合创新应用,营造5G产业生态圈。支持专业镇企业加快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改造,培育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标杆。对专业镇企业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专业镇中小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大科研支持,提升专业镇创新能力。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加大对专业镇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聚焦提升专业镇自主创新能力,用足用好各类科技创新支撑措施,运用资金补助、引导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对专业镇特色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在专业镇的布局,对专业镇企业牵头获批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山西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奖励,根据省科技厅认定结果直接给予奖补,不需企业提供申报材料。推动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申报和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平台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鼓励省级和市级专业镇建设现代物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质量检测、海关、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融资服务、信息服务、报税服务、商贸会展和人才培训等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为专业镇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支持专业镇创建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发挥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平台作用,提升产品质量和标准。积极为入驻专业镇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审计、维权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大专业镇要素保障力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做好专业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为企业集聚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把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等作为主业,优化项目入驻条件。着眼企业发展需求,统筹谋划、科学调度,做好土地、供气、供热、电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等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专业镇企业人才保障。把留住和用好本地人才作为首要任务,支持专业镇企业吸引省城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并工作,吸引太原在外地上学的应届毕业生回并工作。实施以才聚才战略,引进重点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全面推进人才、智力、成果整体引进开发,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鼓励各类人才的技术、专利等与资本一样参与收益分配。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对专业镇进行“一对一”帮扶。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由我市统筹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提升人才素质能力。鼓励专业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开展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专业镇企业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养;鼓励专业镇依托培训机构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做好劳务输入和技能培训,培养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造就一批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优化融资服务。发挥太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动金融要素与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专业镇小微市场主体的支持作用,扩大免抵押物信用担保贷款规模,缩短审批流程,对专业镇小微、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针对性产品服务;对获得中央财政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在中央财政2年贴息2.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市财政2年再贴息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资金激励保障。从主导产业营收规模、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提出专业镇预期发展指标。营收规模方面,激励现有十亿级专业镇向50亿元、100亿元迈进。对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业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业镇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新投产的专业镇工业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持续优化专业镇发展环境。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按照《太原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所列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公示告知书和承诺书,收到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后,当场做出行政审批决定。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奖补政策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不重复施行,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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