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师文 性别:男
籍贯:河北 民族:汉
出生地:山西太原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学历:硕士研究生
联系电话:13911363948
教育经历:
1984年-1988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9年-2003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矿业班
2010年-201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房地产班
2012年-2013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2012年-2015年就读于长江商学院,获得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9月进入山西省太原市某级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6月起担任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1995年10月-1999年7月担任山西省太原市某级人民法院
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98年-1999年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7月-2002年10月在深圳市某级人民法院涉外庭及执行庭任职,期间主要从事涉及大型上市公司、集团企业案件的执行、审判及破产重整事宜;在任职期间进驻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一年,专门应对上市企业退市风潮及引发的多边反应,并对未来可能退市的企业,如金田、特力、 中桥、ST中华等进行前期预判和退市准备;
2016年6月-2018年,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2019年-至今,任盈科全国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全球合伙人。
主要业务领域:
大型企业改制、企业投融资、不良资产收购及清收、并购、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重组;为重整企业提供共益基金;为政府提供发展基金。
案例:
在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承办了山西第一个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山西毛纺厂破产案),涉及2.5万员工的安置。
在深圳市某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承办了深圳中浩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案件。
2011年办理了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三九集团的担保纠纷案件,最终为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回款人民币2.24亿元,回款达总标的额的90%。
2012年,在深圳大世界商城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中,代理债权人。
2016年,代理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赵炳利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成功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回款。
2017年,代理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与包头市锦盛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回款。
2019年,以盈科北京总部及盈科银川所名义取得江西优乐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管理人。
2020年,以盈科北京总部名义担任永清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重整案件管理人。
2021年,以盈科太原名义担任汾州裕源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破产案管理人。
2022年,以盈科太原名义担任山西省运城武圣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重整案件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