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献血后,本人及亲人用血可以报销,但每每需要往返血液中心多趟,这给献血者及其家属带来很多麻烦。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医保覆盖面的扩大以及无偿献血者数量的逐年增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血费报销人数也呈增长态势。1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获悉,为了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血费报销,2017年1月1日起,除了在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业务大楼可以进行血费报销外,省城街头18个固定献血屋也开展血费直报工作,对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费用的免费部分予以报销。
此个新举措完善了献血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方便了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血费就近报销,简化了报销程序,提供了更高质量的服务,进一步推动了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另外,为最大程度上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血费报销。据悉,在街头献血屋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也将陆续开展血费报销。
无偿献血报销政策及标准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凭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惠用血:一、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本人五年内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按献血量的两倍免费用血;献血量超过八百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二、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三、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使用任何血液产品不限时不限量免费使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机采血小板时不限时等量免费使用,使用全血时按照不限时800ml免费用血。
血费报销需提交的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须向血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无偿献血证;(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4)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并出示盖有公章的血费报销情况说明);(5)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二、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报销,须向血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无偿献血证;(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3)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具。(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并出示盖有公章的血费报销情况说明);(6)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报销流程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在街头固定献血屋报销血费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资料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出院结算后,每周一至周五10:00-16:00,在街头固定献血屋提交报销所需材料。
2.审核资料 街头固定献血屋收到材料后,通过血费直报系统查询审核无偿献血者相关献血信息,按照临床用血量和报销标准确定报销的数量和金额,通过血费直报系统向血液中心献血办公室上传有关信息资料,并通知献血办公室进行复核,献血办公室立即进行复核确认,并由献血屋工作人员将复核结果反馈给报销人。
3.资料留存 街头固定献血屋接到献血办公室复核信息后,通过血费直报系统生成《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登记表》,与医疗机构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交回血液中心留存。
4.费用结算 报销人需留下用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财务科通过网上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向该账户支付无偿献血者用血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