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商大佬郑永刚今年2月因病去世后,杉杉股份终究没能逃脱“豪门争斗”的戏码,前妻之子和遗孀之间的“夺权”风波便在近日发酵,为此还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单看股价的话,杉杉股份也较高位跌去了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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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之子和遗孀“夺权”
事情的起因是杉杉股份新任董事长的选举。3月23日晚,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郑驹成为公司新任董事长。资料显示,郑驹出生于1991年,是郑永刚与前妻所生,现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不过,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在郑驹当选董事长那天,郑永刚遗孀周婷出现在现场,指称董事会擅自审议未经自己审阅和同意的议案并对外发布,是违规和错误的。此外,周婷向到场股东表示,基于继承关系,她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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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实际控制人?
不难看到,此次纠纷的焦点之一是郑永刚的遗孀周婷目前是否是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对此,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夏振华表示,杉杉股份此前的实际控制人是郑永刚,其去世后,在股份正常继承的情况下,遗孀及其子女都有权继承郑永刚的股份。因此,问题的关键是遗孀周婷和儿子郑驹各自继承到多少股份,周婷是否已经完成了继承程序,成为了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则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遗嘱如何处置股权是关键。”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留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做财产分割,被继承人的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可以取得一定的财产权益。不过,该律师同时表示,有多次婚姻的会比较麻烦。
杉杉股份则表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逝世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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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是否合法?
另一个焦点是本次董事会的选举是否合法。对此,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永绿表示,选举董事等事项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等议事规则规定,并非仅以配偶或子女身份就能当然具有董事资格。股权继承、确认董事或董事长人选等问题并无直接关系,也并非同属一类法律关系。
在黎永绿看来,股东大会只要召开程序、选举程序都是遵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且未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其流程及结果就是合法有效的。
而在杉杉股份昨晚披露的最新公告中,杉杉股份也表示,此次选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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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交易所监管函
针对这一“夺权”风波,杉杉股份也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函。3月26日,上交所向杉杉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一栏显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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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较高位跌超60%
而在本次“夺权”风波之前,杉杉股份的股价已经走弱很久了。自2021年10月28日盘中创出43.97元的历史最高价后,杉杉股份的股价便一路震荡走低,按最新价16.99元计算,已跌去约61%。最新市值为384.6亿元,较巅峰时蒸发超过600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郑永刚于1989年创立服装品牌杉杉,1996年带领杉杉股份上市,成为“国内服装第一股”。1999年,郑永刚开始谋求转型,跨界布局锂电池材料业务。2013年,杉杉股份的锂电收入超过服装业务,从一家服装公司变成锂离子电池材料头部综合供应商,业务覆盖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电池系统集成等。目前,杉杉股份的业务还包括了偏光片业务。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目前双方(郑驹和周婷)已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并就未来平稳解决目前争议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双方也表示,愿意携手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携手推进杉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不过目前,郑永刚所持股权的继承与分配方案尚未浮出水面。有业内人士表示,这起“夺权”风波还远未到划上圆满句号的时候,对杉杉股份的16.69万股民来讲,一切都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