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商会组织得以迅猛发展。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已有4万多家。
发展如火如荼的商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在转型升级的新时代背景下,它又将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
本刊特邀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执行会长王理宗,以及中国晋商俱乐部秘书长刘文斌和泰山管理学院院长、山东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任马方,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探讨。
商会是一只“美丽的手”
《支点》:商会在我国发展已有多年,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它起到了哪些作用?
王理宗:这有必要先说一下商会的定义,商会是由商人组成的具有合法性、自愿性、非营利性和互益性的自发性社会组织。商会的类别很多,有基于产业和行业而组成的行业协会,有基于地缘、血缘而组成的地方性商会。
这些商会,在中国的信用网络没有完全建立,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理念还没有普及的情况下,对推动企业之间、商人之间的交易发挥了巨大作用。商会本身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更多权力,但依靠商会的口碑、形象、信用和对内外开放性,可以整合很多企业资源、企业家资源,通过搭建各种公共平台,提供各种公共服务,来推动经济的发展。比如,现在国内知名的大型展览基本上都是商会举办的,它给企业提供了信息交流和商业交易的机会,并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
马方:商会因为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行业争取政策,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也起到了很大作用。举个例子,低速电动汽车在我国一直没有推广起来,山东省生产低速电动汽车的企业又很多,那怎么办?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就做了很多工作,通过制定行业标准等,先是推动山东省各县城允许低速电动汽车进入,后又推动低速电动汽车在各大城市逐步放开。
刘文斌:从政府行政管理上来说,商会也为他们减轻了负担。各行各业的企业那么多,政府根本无法对企业进行直接管理。一是管不过来,二是管不好,三是也不应该管。如果要管那么多事,管理成本会非常高,效率也不高。商会本身是个自治组织,能够自发对各行各业进行分类和分开管理引导,所谓专业人做专业事就是这个道理。
王理宗:补充讲个例子。我们有两个会员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了1000多万元的经济纠纷,大家各不相让。后来找到商会,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对他们讲了处理问题的三个指导思想:第一讲感情,第二讲胸怀,第三讲未来。我说,如果你们认同,我来调解;如果不认同,你们法院见。
结果,我们只用一下午就解决了这件事。但如果要诉诸法律,官司可能两年都打不完,而且对双方的企业形象和持续发展都会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这个例子说明,在行业管理、社区管理、社群管理上,自治的成本很低,但效果非常好。
市场是“无形之手”,政府是“有形之手”。总体来说,包括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同样是一只重要的手,而且是一只“美丽的手”。这只“美丽的手”,既可以弥补“市场之手”的失灵,也可以弥补“政府之手”的失效。
“春秋战国”时期即将来临
《支点》: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行“一业多会”和“行政脱钩”,这对商会发展会带来哪些影响?
刘文斌:这意味着商会登记门槛在不断降低,商会在不断回归。只要符合手续,注册登记之后就能办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商会将会大量出现,进入“春秋战国”时代。
王理宗:我想引用《双城记》的开头语,来总结商会所面临的环境:“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商会已进入大规模发展阶段,这个大发展在短期内将处于一种相对无序、混沌的发展状态。各个商会的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创新能力、战略思维都参差不齐,甚至可以说是鱼龙混杂,但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么,商会面临的竞争环境将会更加严峻,会有很多商会在三五年内灰飞烟灭,生老病死将成为新常态。
马方:在没有这些政策之前,商会真正做得好的不多,很多商会都是半死不活,仅仅是个摆设而已。就拿山东省的很多商会来说,一般是第一年风风火火,第二年冷冷清清,第三年就悄无声息了。所以,从整体上来说,大家都面临如何把商会办好的挑战。
《支点》:这些商会没有做好的原因有哪些?
马方:有些人做商会的目的就不单纯,出发点就只是占个位置,好为自己的企业做事。或者说许多商会只给某些人提供了服务,而大多数人没有得到服务。比如,有的企业利用商会弄到一块地,然后收入就到了自己囊中。还有一部分商会,则是收取会费之后,有时间就开闲会,然后吃吃喝喝,没有为企业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做商会要本着共同发展的目标。
王理宗:毋庸讳言,大部分商会服务的内容基本相同,都是今天组织招商会、座谈会,明天组织高尔夫球会、品酒会,这些并没有错,都是为了联络感情。但如果只做这些,很难让会员对商会满意。要达到忠诚度困难就更大了,因为入会自由,退会也自由,我能忠诚于你三年,但是我很难忠诚于你十年。为什么?因为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或者哪怕在兴趣协会,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修养、社会地位、社会身份都在发生变化。对商会而言,定位一定要清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要做出特色。
刘文斌:也有很多商会确确实实想做出成绩,但在组织结构上存在一些问题。现在很多商会的秘书长由一些部门的退休领导来担任,对商会的具体运营情况并不了解,要做好就很难,还是需要引进专业化人才。
另外,商会在管理上也比较松散,每个人负责的工作并没有明确责任制,导致大家态度都很散漫。商会应该借鉴公司治理制度,会长是董事长,秘书长是总裁,理事会是董事会,重大事项召开会议解决,下达的任务如果完不成该怎么办,都应该有明确规定。责任制情况下,大家就能各司其职,也能有利于商会发展。
商会要超越平台价值
《支点》:激烈竞争之下,什么样的商会才能获得青睐?
马方:商会最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会员企业,而大部分企业加入商会的一个主要动机就是交流学习,从其他会员那里学习一些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因此,商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时时刻刻关注会员的需求,比如政策、融资、市场等。
刘文斌:在我看来,要满足会员的这些需求,商会需要做好平台功能。一方面,是将会员和外部资源连接起来,比如帮助会员对接市场信息、政策、融资等;另一方面,是让会员之间互相联动,从而促进他们达成资源合作。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却需要踏踏实实地去做,否则就会流于形式。
王理宗:我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商会定位为桥梁纽带,桥梁纽带价值有没有?有!但这个定位束缚了商会的积极性和发展思路,不能准确地反映商会的主体作用及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这就好像说一个孩子,如果你天天说孩子笨、孩子蠢,说多了他就真的不愿意动脑筋了。
我们要重新定义商会功能,也就是实现四种价值:平台价值、模式价值、方案价值和引领价值。平台价值很好理解,就是我们为企业搭建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模式价值旨在解决资源的高效配置;方案价值就是通过个性化方案的设计,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增加企业商品和服务的商业价值;引领价值即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支点》:为何会有这个判断?具体该怎么做?
王理宗: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商会,应该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初创期的商会主要提供最简单的服务——平台服务,即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可以进行信息交流、经验交流、项目交流等。我们商会最初也是这样,但在发展后期,发现光有平台价值很难满足企业家的需求。
当一个商会发展5-10年,处于稳定期时,便开始各具特色。或表现为特色型,比如建立交易平台、金融平台、研发平台;或表现为资源型和合作型,即推动会员与会员之间及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合作,包括智力合作、项目合作、技术合作、股权合作。在这之中,我觉得大力推动基金模式、互相参股、联合上市等股权合作,能够深化其他合作,因为股权的合作必然带来资源的合作、生产要素的合作,以及企业之间资源的全面融合。
发展10年以上的商会处于成熟期,主要表现在对企业进行战略引导和价值引领。引领主要是战略引领、方向引领、路径引领和目标引领,这是商会最高层次的服务,也是我们最终需要追求的目标。我们要告诉企业,在转型升级时,应该往哪里转?加工企业如何向品牌转变,外贸型企业如何向内销转变?房地产不行往哪个行业转变?
企业的高层次诉求在于商业模式的设计、产业升级战略的设计,这是超越于平台价值之上的诉求。所以我们需要把握大的趋势,对行业进行调研,了解会员的共性化需求,同时对企业进行个性化分析,制定个性化方案。
“以商养会”的困境
《支点》:生存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商会,“以商养会”是否是一种出路?
刘文斌:目前,收取会费是大部分商会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商会的服务做得足够好,我认为收取会费商会就能正常运转,因为缴纳会费本身就是对商会的一种认可。对很多商会来说,原本的基础工作就没做好,如果再去“以商养会”并不现实,难度也很大,还是先把自己的基本功能做好再说。
马方:现在很多人都支持“以商养会”,但我对此持保留意见。“以商养会”的目的很好,却很容易出现问题。一来很少有商会能做好,二来即便做好了,有可能会与会员形成竞争关系,而且在分配利益时,很容易产生内部矛盾。一旦产生矛盾,做得再好的商会也会分崩离析。
王理宗:我估计,我国包括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有一定活力的占30%,苟且偷生型和僵尸型各占30%,这就说明经营能力有待突破。目前的环境下,可能基于一种好奇、情感和面子交了会费,但是随着对商会价值的发现、对商会期望值的降低,缴费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小。
只有可以提供特色服务、购买服务、公共服务的商会,才能获得生存空间。商会比较合理的收入结构,我认为应该是30%的政府购买服务收入及企业购买服务收入,30%的创新收入和20%-30%的会费收入,10%-20%的其他收入。如果仅仅靠会费生存,这个组织将难以为继。
做起来确实很难,你想都不敢想,你能做到吗?这其实和前面说到的商会转变定位密切相关。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才有自我生存能力和造血能力。比如,我们累计设立了6 只基金,投资了几十家企业,推动了多家企业在海内外上市。在给会员提供资本运作服务的同时,自己也搭上这班车。但是,我们不应与会员构成竞争关系,而是在服务他们的过程中,把我们的资产做大。
当然,社会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了它的利他性,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一定要盈利。不营利是指赚了钱不能按股东分配,而是投入到更完善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去,这是与企业最大的区别。
《支点》2016年12月 本刊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