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即日起,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已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或者结婚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是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
记者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情况下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开具最多,甚至在找工作时都有可能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这些证明必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开具。此次证明的取消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市民,减少开具各种证明的时间,简化流程。”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
日前,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目前我省已要求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如果以后老百姓需要此类证明,应该如何办理呢?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后哪个单位需要老百姓出具此类证明,使用单位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核实,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开展,不再需要当事人在用证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微评:又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政策,不用再开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明,即便需要作出证明,也不用再让老百姓自己跑腿了,而是使用单位自行核实。这极大地简化了办事流程,尤其是对工作与户籍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来说,免去了两地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