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原林业企业总公司总经理罗永明私自低价出售公司资产、随意投资等问题。深入研判后,该县纪委监委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人员对罗永明任职以来的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梳理,很快便发现了端倪。资料显示,2016年至2019年,公司多次以划拨、借款之名向景谷林泉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投入了482.5万元资金。但该合作社不是公司的下属单位和参股单位,且公司账目上没有该笔投资的任何收益入账,也未见到双方的投资合作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班子成员商议向合作社投资的相关记录。更为蹊跷的是该合作社最初的法人代表为罗永明的儿子罗某,2020年又换成了罗永明本人。
“请你谈谈林业企业总公司投资林泉合作社的事情。”掌握违规投资有关情况后,办案人员与罗永明谈话核实。
“当时云南某中药材种植公司负责人张某找到我,说种植中药材市场前景很好,对方负责提供种苗和技术,我们负责种植和管理。后来,投资失败了。”罗永明回答。
“为何资金都投到了林泉合作社?林泉合作社法人是你儿子,公司先后向合作社投入了巨额资金,一分效益都没有获得,是要承担责任的。”办案人员提醒。
原来,在罗永明决定与张某洽谈中药材种植时,便打起了“小算盘”。他安排罗某找来8个农户及儿子的信息成立林泉合作社,想着合作社赚到了钱,把投资款归还公司,盈利部分就可以据为己有。之后,罗永明安排公司财务人员不断向该合作社划拨注入资金。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加之中药材市场波动较大,所有投资全部打了水漂。
面对巨大的投资窟窿,罗永明于2020年将林泉合作社法人换成了自己,将林业企业总公司新增为林泉合作社股东,并把之前投入的482.5万元资金全部当做了股本金。这番操作后,在该合作社已经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公司所有投资全部转化成了不良资产,导致国有资金损失。最终,罗永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发生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公司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公司和监管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讯员 鲁斌 张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