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23日分别进驻阳泉、临汾两市,开展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此前山西省已完成对长治、晋城两市的督察。本次督察也将重点放在国家和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存在问题,环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国家实施环境保护约谈、通报、曝光、挂牌督办等所涉及地区和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情况等。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把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与严格追责问责相结合,加快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根据安排,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其间(11月23日—12月23日)设立专门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工作职责,主要受理被督察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阳泉督察组举报电话:0353—5603080,专门邮政信箱:阳泉市16号信箱;临汾督察组举报电话:0357—2069124,专门邮政信箱:临汾市12369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