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用地成本高难题或将在深圳得到一定解决。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供应管理条例”),于2023年4月16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供应管理条例共六章八十八条,从总则、国有土地供应、国有土地利用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和现行政策相比,在土地供应模式、土地利用管理、营商环境、集约节约、批后监管等涉及土地管理全流程的各个环节均进行了创新。
这一条例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做出的修改。
对于上述条例修改,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记者,一是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深圳这类高度城市化城市,要率先在用地管理方面探索出新的路径来;二是近年来国家在土地要素领域特别强调要素市场化配置、集约节约用地,支撑高质量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
“原来的用地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迫切需要深圳先行先试、先行示范,做出积极的创新和探索。”李宇嘉说。
在李宇嘉看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是此次条例最大亮点,“土地成本已经成为新兴产业发展巨大障碍,供应管理条例明确提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重点产业项目、总部项目等类型的用地可以分期缴纳地价,不计利息。产业用地可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可以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方式拓展产业空间,满足发展需求。”
据新华社报道,2022年,深圳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4.5万亿元、增加值超1.1万亿元,实现全国城市的“双第一”,连续两年位列先进制造业百强市首位。深圳产业用地仅221平方千米,是上海的40.2%,苏州的28.8%。
因工业用地持续扩张难以为继,加之空间成本、用工成本攀升,导致部分制造业企业和产能向东南亚和内地转移,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困难,影响地区产业生态和发展后劲。
不少房企人士也表示,土地价格是影响房地产价格成本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地方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供应管理条例的修改,对于深圳和全国各地具有非常好的启发意义。“此次发布供应管理条例充分说明各地供地部门对于‘供地’这一关键词积极做创新,尤其是结合当前土地市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从条例角度落实配套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