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的股权激励设计已基本成熟,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落地和国资委首批国企试点改革,大型国企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成为新蓝海。根据我们的实际操作经验,我们认为,国企股权激励与民企存在三大区别特征:
特征一:较为确定的激励范围
私营企业激励范围一般较为广泛,任何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均有机会获得股权激励,特别是新兴高新技术企业会对关键技术人员予以高额的期权奖励。相比较而言,愿意进行股权激励的国企一般业务模式相对稳定成熟,管理要素对企业发展影响突出,股权激励以管理层为主,兼顾长期技术骨干,股权激励范围较小。
特征二:较高的行权价格
民营企业为了加强期权激励效果常常会设置较低的行权价格,常常在股价的70%甚至更低。但国企的期权激励行权价较高,接近甚至超过股价。这主要是因为国企的谨慎风格——低行权价可能会导致利益输送的质疑。为了防止此类风险,国企的期权激励行权价格一直较高。
特征三:宽松的行权条件
民营企业对高奖励也提出了高要求,要求年营收增长20%-30%的行权条件比比皆是。相对来说国企的行权条件较为宽松,普遍的标准在年营收增长2%-3%即可。由于国家相关规定限制国企管理层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同类民企管理层收入,长期发展下去会造成国企管理人才的流失,同时,国企管理层任职有明确的年限,因此宽松条件下的国企股权激励相对国企被激励者可实现程度更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