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省消协发布消息称,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答复了省消协对三星Note7手机召回相关事宜的公函,表示就我省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在山西省内相关召回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司同意并会严格实施,以顺利完成此次召回工作。
据悉,省消协提出的十点要求是:消费者退机或者换机,三星公司不能以手机有损,包装或附件不全、有损为由拒绝召回;消费者如持有的是合约机,应享有同等的被召回权利,且三星公司不应在合约机与话费之间的计费标准上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消费者选择退机的,三星公司应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备用机,供消费者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退机时,如缺失发票等凭证,三星公司有义务对应自身销售记录,后台激活记录查询确定,履行召回义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货;消费者选择换机的,三星公司对其他型号手机的计价应合理,且应在更换时提供全新的三包凭证,对购买凭证(发票等)做出明确有效的更正,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消费者退机或换机过程中,三星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数据存储转换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本次召回所产生的产品邮递费用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有关邮递费用,三星公司应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适用方式;本次召回中,三星公司所承担的应是运输等必要费用,不应局限于邮递费用;三星公司应向发生爆炸问题的消费者致歉,并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消费者选择退机的,三星公司应按照其官网公布的补贴细则给予返还200元额外补贴。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我省范围内监督三星公司做好召回工作,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在退换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三星客服热线400-810-5858或省消协咨询投诉电话0351-7680095,0351-7680315。